巡回法庭进乡村 高效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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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法庭将法庭现场“搬”进了拜城县托克逊乡阿娜克孜村村委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调解了交通一起非机动车三起劳务合同纠纷,当地村委会干部作为调解员应邀参加,并实现当庭调解、当场解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2月,住拜城县托克逊乡阿娜克孜村的艾某雇佣吐某等三人,双方口头约定每日工资为200元,等吐某三人完成劳动任务后,艾某分别向吐某等三人出具欠条,并承诺于2023年7月30日之前付清。但后经吐某等三人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本院。
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法庭的法官艾合买提·托胡提受理案件后,法官曾多次尝试电话联系艾某,均未能联系上,故法官前往艾某居住地,终于找到了艾某本人。经过一番沟通,书记员了解到,因目前是农忙时机,其一直忙农务,实在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法官艾合买提·托胡提得知此情况后,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诉累,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艾合买提·托胡提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前往村委会调解此案。
当日下午,法官、书记员带着相关资料来到了艾某所在村委会,认真倾听双方陈述,理清争议焦点。联合村委会干部调解员,从法理、情理等角度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最终艾某同意支付吐某等三个人的劳务费。该三起案得以妥善化解。
“艾法官谢谢您,我最近一直忙农务,还在发愁怎么去法院开庭,你们来了,把事情解决了,真的太感谢了!”调解结束后,吐某一直连声道谢。
巡回法庭、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提升的是群众满意度。一直以来,拜城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群众身边,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暖人心”。未来,拜城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贡献司法力量。(艾合买提·托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