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庭审+督促履行”化解买卖合同纠纷 助力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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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人民法庭通过“云庭审+督促履行”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优化法制营商环境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23年,新疆某建设工程公司拜城分公司从原告拜城县某建材公司处多次购买建材土共计25万元。新疆某建设工程公司拜城分公司先后支付给原告拜城县某建材公司8.4万元,剩余欠款16.6万元。经双方协商,新疆某建设工程公司拜城分公司于2023年9月为拜城县某建材公司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后新疆某建设工程公司拜城分公司完成工程项目后便离开工地,拜城县某建材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将新疆某建设工程公司拜城分公司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人民法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人民法庭细致梳理案情后,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由于被告新疆某建设工程公司拜城分公司不在本县,传统的庭审方式可能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时间负担。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取双方诉求,最终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云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新疆某建设工程公司拜城分公司表示近期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付清欠款。
承办法官结合被告履约还款能力,积极引导双方从法律法规、诉讼成本等多方面进行换位思考,劝说原告给予一定的缓冲期限。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新疆某建设工程公司拜城分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前支付完毕。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在临近案件履行期主动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被告公司进行沟通,督促其履行到期债务。目前,被告新疆某建设工程公司拜城分公司已履行全部货款。
至此,该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此案的成功调解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审理涉企案件,化解纠纷保障各方权益的具体实践。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以信息化手段打破空间地域限制,高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真正把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实处,及时跟进调处涉企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用力营造公平稳定透明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艾合买提·托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