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培训指导 助力提升基层解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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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人民法庭在赛里木镇赛里木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会。法庭辖区各乡镇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共计70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首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法庭法官艾合买提·托胡提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部分解读及实际调解工作中的应用。
培训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人民法庭法官艾合买提·托胡提强调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耐心和同理心。专业的法律知识是调解工作的基础,只有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才能在调解中做到有理有据;良好的沟通能力是打开当事人心扉的钥匙,能够有效促进双方的交流与理解;耐心和同理心则是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关键,让当事人感受到尊重和关怀,从而更愿意接受调解方案。
培训后,法官现场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对调解工作进行细致讲解,从纠纷受理、调查了解、调解实施到达成协议,每一个环节都给出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同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分析了常见矛盾纠纷类型,如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等,并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在邻里纠纷中,要注重修复邻里关系,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婚姻家庭纠纷则需关注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多做疏导工作;劳动争议纠纷要依据法律法规,平衡双方利益。
培训结束后,调解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对今后的调解工作有很大的帮助。特约调解员阿依努尔·买买提表示:“此次法庭院组织的培训活动非常及时,为我们基层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的合作,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样,基层矛盾调解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积极推动社会治理,旨在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此次培训活动是拜城县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一次积极探索。通过发挥法院专业优势,为基层调解员提供专业培训,不仅提升了基层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也为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促推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协作配合,持续开展各类培训交流活动,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艾合买提·托胡提)